1.关于贯通
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和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
也就是说在广东省内申报专业职称评审时,可以用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作为条件申报。或申报职业技能评价时,可以用相应的专业职称资格证书作为条件申报。实现专业人才与技能人才发展贯通。
2.具体条件
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
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 年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有关规定申报评审相关系列对应层级职称:
1.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2 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
2.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3 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
3.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4 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
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
符合职业技能评价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 年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
1.取得相关专业助理级、中级和高级职称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2 年的,可分别申报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
2.助理级职称人员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1 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4 年的,可申报技师考评。
3.中级职称人员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1 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4 年的,可申报高级技师考评。
3.关注点
1.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免于理论知识考试的,免收专业理论考核费。
2.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技术职称评审,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成绩不作要求,不得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可用体现其技术能力的工作报告、技术工艺改进方案、编制的操作手册或解决工作难题的案例报告等替代论文论著。注:此条信息来自《粤人社规〔2019〕1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4.相关资料
《粤人社规〔2019〕1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粤人社规〔2022〕5 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自2022 年4 月15 日起实施,有效期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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